教育部关于取消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公告
9月17日,教育部发布公告,决定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教育部关于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留学回国人员办事程序,方便广大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和生活,教育部决定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现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自2020年10月1日起,驻外使领馆不再受理开具申请。2020年9月30日前已提交申请的,驻外使领馆根据留学人员意愿提供相应服务。已经受理、使领馆开具时间晚于2020年11月1日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仍然有效。
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取消后,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通过留学人员提供的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或留学人员自愿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可通过留学人员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回国行程票据等确定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限。
教育部
2020年9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推荐文章
- 2022-07-06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精神动力”
- 2022-05-26心系“国家事”、肩扛“国家责”——时代呼唤担当 奋斗创造未来
- 2021-03-17中办印发《通知》 做好“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
- 2022-12-01学习二十大 | 陕西省欧美同学会:凝心聚力 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力量
- 2024-04-10陕西省欧美同学会(陕西省留学人员联谊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名单
- 2020-08-31习近平出席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 2022-12-30国家主席习近平将发表二〇二三年新年贺词
- 2022-12-162022留学人员代表和侨资企业代表线上研习班成功举办
- 2022-02-24让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放射出更加灿烂的真理光芒——“十个明确”彰显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飞跃
- 2022-05-10【全文】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青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